民用航空的发展将取决于这一经济领域里所有主体的决策;政府与政府下属的公司、地方相关部门、包括地方性航空公司以及私营公司等都将会涉及其中。这一过程也要求政府与地方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。
如何决定航空运动机场与军用机场的商业航空用途也具有重要意义。必需保护好这些设施;虽然目前这些设施的利用仍受限制,但在将来,它们将拥有巨大的潜力。而在航空运动机场附近区域兴建住宅,也许会使这座城市丧失未来可能拥有的良好的空运联系。航空政策也会将国营航空工业纳入其中。目前看来,航空工业仅依靠制造波兰自行设计的飞机似乎较为困难。在这种情况下,波兰航空工业将与西方各大公司进行紧密合作,以便有效地参与国际性的项目。无论如何,与航空工业相关的政策属于工业政策的一部分,而这一领域应进行单独决策。政府将积极参与在重要地区所进行的航空基础设施建设。这将涉及到诸如航空交通管制业务等事项。国家的拨款将是现代化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。不过,航空交通管制业务(采用合理的线路收费政策)同时也会带来经济收入,从而起到补偿成本的作用。这样看来,政府至少也应为华沙的中央机场及其两个辅助性机场(格但斯克与Rzeszów)的建设提供部分融资。
货运发展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兴趣。首先重要的是, 需要启动机场区的经济活动,然后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,从而加强与地面运输的联合,同时支持转运公司、邮递公司、运输公司等在必要的机场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活动(例如小型货物枢纽)。
在进行与运输网络相关的决策时,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,应更多地考虑将空运纳入波兰的运输系统。
波兰飞机制造工业的传统几乎可以追溯到飞行的诞生之日。1910年,Aviata飞机制造厂在华沙成立。1918年11月,一家名为“中央航空制造厂”的企业在华沙建立。卢布林(Lublin)的第一家飞机制造厂的前身是Plage & Laśkiewicz 机械厂,这家工厂在1936年国有化过程中,更名为卢布林飞机制造厂。随后在1923年组建的工厂分别有:Biała Podlaska 飞机制造厂(PWS)以及波兹南(Poznań)飞机厂。第一家国营飞机制造厂是1928年建立于华沙的波兰航空制造厂(PZL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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